网红「玻璃朱」朱庭萱年初在湾仔驾车撞到一名菲律宾籍男子,事后未能向警方提供呼气样本被控,她早前在东区法院认罪,并揭朱过去有3次涉及交通的刑事记录。 朱求情时称已把车卖了并承诺戒酒,已有悔意。 裁判官严舜仪今(28日)判朱社会服务令200小时,及停牌两年及自费完成驾驶改善课程,并要罚款2千元。
女被告朱庭萱(47岁),承认不小心驾驶罪,及在体内酒精浓度相当可能超过订明限度下,没有提供呼气样本以作酒精分析罪,指她于今年1月28日,在湾仔道与天乐里交界不小心驾驶; 及于同日同地未能提供呼气样本。
案情指,朱当日零时40分驾车在湾仔道时,违例左转入天乐里,车辆的左前身撞到1名54岁菲律宾籍男子的腰部。 警员到场后,她在第一次酒精呼气测试下发现酒精含量超标,警员带她到警署,并要她再进行举证呼气测试,朱却拒绝。 控方透露,朱有3次交通刑事案底,包括2次不小心驾驶及1次酒后驾驶。
朱早前求情称事发当晚与朋友聚敍旧,盛情难才被迫喝了3杯酒。 她在求情信表示有悔意,承诺不会再犯,并已把车卖掉,承诺戒酒。 辩方今再求情时指朱的报告正面,并强调朱已有悔意。